扁弊案蔡氏兄弟認罪 |
2009-02-03 (12:12) |
在台北,地方法院今日審理前總統陳水扁家族所涉及的四大弊案,就其中有關龍潭購地案與洗錢案,傳訊扁家友人蔡銘杰與蔡銘哲兄弟。兩人在庭上不到30分鐘就坦承罪行。蔡銘杰並請求認罪協商,而蔡銘杰及蔡銘哲兄弟在結束庭訊後、面對媒體記者的詢問,兩人都不發一語,並分別搭上兩輛計程車離去。 早上8時50分左右,蔡銘哲現身台北地方法院,而蔡銘杰也於9時許抵達。開庭前,面對媒體詢問,兩人都不願多表示意見,便匆匆直奔法庭。 蔡銘杰及蔡銘哲在法官的審問中,態度謙卑,對於罪行,皆異口同聲表示認罪。律師也在同時間提出認罪協商,但檢察官讚許兩兄弟坦白的行為,不過因為認罪協商範圍牽涉廣,所以還要再進一步研議。 檢方表示,蔡銘杰洗錢不法金額約有新台幣500萬元,蔡銘哲為他人洗錢部分,在南港展覽館案是273.55萬美元,而龍潭購地案則分為兩部分,首先是將新台幣1億元從國外洗回國內交給吳淑珍,其次是從辜成允付款後,將600萬美元部分匯款到AWENTO帳戶。 另外,蔡銘哲單獨接受吳淑珍指示,幫助吳淑珍陳水扁從國內洗錢到國外部分,其中是新台幣4,000萬元,蔡銘杰及蔡銘哲兩人針對上述行為都已坦承認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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