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馬洲6死車禍司機提堂獲准保釋 |
2009-01-25 (10:56) |
  落馬洲造成6人死亡的車禍,涉案的41歲貨車司機,被控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罪,25日早上提堂,獲准保釋,並承諾保釋期間不駕車。 被告羅兆權早上由警車送到法院,等候應訊。他獲准被告准以5萬元現金及5萬元人事保釋,並承諾保釋期間不駕車,期間要交出駕駛執照及旅遊證件,每日需要到警署報到。裁判官將案押後到下月23日,以便警方進一步調查。 控方指,事發時,有證人見到被告駕駛的貨車左搖右擺,然後衝向對面線,撞到的士,期間並無煞掣。控方稍後會加控其他罪名,又認為審訊不會在裁判法院的層次進行。 而被告代表律師指,被告沒有刑事紀錄,亦沒有嚴重的違例駕駛紀錄。被告有家人在深圳,仍願意交出回鄉證及駕駛執照,又說如果繼續拘留他,就無法協助警方調查。 控罪指,被告在前日早上,在青山公路近古洞洲頭段駕駛中型貨車,與一部的士迎頭相撞,的士內連司機和5名前往開工的紮鐵工人全部死亡,被告僅受輕傷,經酒精測試顯示,他體內的酒精含量超標三倍幾。被告有8年駕駛中港貨車經驗,過去兩年,曾三次因為超速被罰款。 警方、法醫及鑑證科人員,昨日再到車禍現場及汽車扣留中心,搜集證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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