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鹿奶粉案兩分銷商奶農判死刑 |
2009-01-22 (16:06) |
三鹿集團毒奶粉案,22日下午二時,在石家莊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,六名被告中,其中兩名被告被判處死刑,而三鹿集團前董事長田文華,就被判無期徒刑。 石家莊中級法院辦公室副主任王偉表示,生產銷售含有三聚氰胺混合物的張玉軍,被控以危險方法,危害公共安全,被判處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生;而被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張彥章,就被判處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生。 另外,分銷商張彥軍及生產商肖玉,判處有期徒刑15年及有期徒刑5年。兩人同被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非法生產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,銷售給牛奶養殖場及奶站等不法經營者。 高俊傑被判死刑,緩刑兩年;薛建忠就被判處無期徒刑,及剝奪政治權利終生。 奶農耿金平死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生,並沒收所有財產。另一名奶農耿金珠,則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,罰款50萬元。兩人被控「生產、銷售有毒食品」,向原奶中添加含有三聚氰胺的混合物,並銷售到三鹿集團等地方。 三鹿集團前董事長田文華,就被判無期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終生,罰款2468萬元。 另外,三鹿集團亦被判罰款4937萬元。集團三名原高層,三鹿集團前副總經理王玉良判有期徒刑15年,罰款2378萬;前副總經理杭志奇有期徒刑8年,罰款90多萬;前原奶事業務總經理吳聚生有期徒刑5年,罰款60萬,3人連同前董事長田文華被控「生產、銷售偽劣產品罪」。 早上法院外保安加強。法院外的保安明顯加強,門外增設約200米的水馬,並劃為封鎖區,附近有一批便衣保安人員巡邏。預料20多名被告,包括三鹿前董事長田文華、奶農及分銷商,稍後會由囚車押送到法院聽判。 其中集團原董事長田文華等四名高層,被控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,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,另外十多名分銷商及奶農,則分別被控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,及銷售有毒食品等罪名,最高可判處死刑。 有受害小朋友的家長,專程到石家莊聽審,希望為孩子討回公道,但都被警察阻攔,不准她們接近法院封鎖範圍。法院公告,列明只有取得旁聽證的人士,才可聽審。 有份協助家長的維權人士趙連海表示,200多名受害者委托的法律援助團,上星期五已經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集體民事訴訟,向22家奶粉生產商索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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