稅局處罰減免標準不一當事人鑽空子 比較各辦事處 |
2009-01-19 (03:12) |
(多倫多 )(加通社渥太華電)一份審計結果顯示,加拿大稅務局(Canada Revenue Agency)給延遲報稅、拖欠稅款者的處罰減免,嚴重缺乏統一標準,乃至當事者可以去各個稅務辦事處「貨比三家」,尋找最劃算者。 該審計報告指出,稅務局未能將規例下達各個辦事處,亦未能對其僱員對因欠稅而須繳利息及罰款者給出的優惠,作出妥善的監控。 該報告寫道:「在各辦事處之間,以及辦事處中的各個工作區域之間,存在處理的不一致性。」 根據可追溯到1991年的所謂「公平條款」(fairness provisions),加國稅務局可以對因人力無法控制原因而欠稅者,減免利息及罰金。2007至2008年間,超過34.1萬納稅人從減免中獲益,被豁免了6.18億元的稅款。 這些減免大部分由稅務局的電腦系統直接根據軟件自帶的公式作出。但是,近3萬人必須通過稅務局僱員的審核。他們共得到了3.14億元的減免。 決策系統缺乏集中 審計人員抽樣調查了761宗個案,發現決策系統高度缺乏集中,對待要求減免的納稅人的方式也沒有連貫性。 譬如,總部有時更新了規例,但沒能及時將變更內容下達給基層僱員。 調查人員引數宗個案稱,在這些個案中,有關如何作出變更調整的關鍵資訊,數月,有一個案中乃至一年多,都未被傳達。 另外,稅務局老掉牙的電腦系統,導致每年提交給國會的減免額報告,部分依靠手工計算,其準確性值得懷疑。 該審計報告列舉的問題,與加拿大審計總長2002年提交眾議院的一份報告所提出的批評,有著驚人相似之處。 審計總長傅麗莎(Sheila Fraser)的報告指出,稅務局擔心,不統一的的減免決定,可能增大人們去「貨比三家」的可能性。 加拿大稅務局女發言人沃克縵(Caitlin Workman)表示,自該審計報告公布後,當局已採取多項措施來收緊系統,包括聘請外部顧問來檢討程序。 她指出,該項目將持續到2009年3月31日。 她在電郵回覆中說:「加拿大稅務局明白目前的經濟形勢給加人造成的財務壓力,並將在條件允許時努力提供減免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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