特偵組指瑞士司法互助積極接洽中 |
2009-01-01 (11:49) |
  在台灣,最高檢特偵組發言人陳雲南1日表示,對於前總統陳水扁疑似洗錢案中,特偵組與瑞士方面的司法互助一直都是積極接洽當中,只要是法律許可的範圍內,特偵組都會去做。 日前有報道指,特偵組以陳致中及黃睿靚筆錄,向瑞士請求司法互助,請求返還被凍結的2100萬元美金,遭瑞士以筆錄是「非個人意願」而拒絕。台灣的《中國時報》今天報道指出,目前特偵組向瑞士提出的司法互助,並沒有被拒絕,仍持續進行。 對此,陳雲南表示,特偵組與瑞士方面的司法互助,一直都在積極接洽當中。至於是不是法院判決確定後,才會向瑞士要求發還相關款項,陳雲南指,判決前也可以用「事先保全證據」的方法來進行,但到判決確定後,證實為不法所得才可以沒收,非不法所得部分,還是應發還給相關當事人。 而根據中央社報道,瑞士聯邦司法部國際司法互助科主管高桑(Pascal Gossin)表示,銀行帳戶中的錢不能視為證據而移交,外國在申請司法協助時需提出確定且可執行的裁判,即可答應返還要求。 被問及是否會據此向台北地方法院請求判決時,陳雲南表示,特偵組只要是法律許可的範圍內都會去做。
|